女子从网约车跳下受伤 官方通报”:交通部门将对司机和首汽约车平台进行处理

6月21日下午消息,“富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首汽约车平台网约车事件的情况通报》称,根据涉事车辆。

6月21日下午消息,“富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首汽约车平台网约车事件的情况通报》称,根据涉事车辆录音,司机张某法和乘客高某之间就“车辆不按导航行驶”有过简短交流和分歧,但未有明显争执等异常情况。经调查,公安机关未发现网约车司机张某法涉嫌刑事犯罪或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该网约车驾驶员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交通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网约车司机和首汽约车平台进行处理。

6月12日,杭州的高女士打了一辆首汽约车前往富阳,全程8公里。她自称司机企图跟她搭讪,且两次更改路线。越想越怕选择了跳车,导致左臂骨折。

6月19日晚,首汽约车就“杭州女子跳车事件”作出回应称,该女子跳车前,从录音中并未显示司乘争执或乘客有责令司机停车等迹象。首汽约车还表示,根据行程录音,行程中无司乘争吵或其他明显声响,司乘双方全程语言交流很少,并未出现“司乘搭讪”等内容。首汽约车称,本次跳车事件系司乘沟通不畅引发的乘客误解,进而导致乘客跳车受伤,对此首汽约车表示歉意。

6月20日晚,高女士发布声明表示,“截至目前为止,我都没有听过录音看过录像,首汽平台拒绝将录音录像给到我们,而且司机不按导航行驶的路线是一条新路,路上也没有监控。”

以下为通报全文:

首汽约车平台网约车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富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处置组,现将调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首汽约车平台网约车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富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处置组,现将调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1年6月12日16时22分43秒,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110指挥中心接网约车司机张某法报警称,其接送的一名女乘客从车上跳下,有受伤情况。16时22分46秒,又接到女乘客高某报警。接警后,公安富阳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属地银湖派出所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联动120对伤者进行救助,并第一时间对该起警情开展调查,对当事人高某、张某法询问调查,调取沿途社会监控,并向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首汽约车平台”)调取并查听涉事车辆上的音频资料,全面核查事件过程。

经查,2021年6月12日16时08分,首汽约车平台注册司机张某法接到订单,行程从富阳区银湖街道勤丰村某小区至杭州富阳区万达广场。行驶到第一个路口时,司机张某法未按导航行驶,导航提示偏航,经乘客高某提醒后,司机掉头并按照导航线路行驶。当行驶到第二个路口时,由于司机张某法系富阳本地人,熟悉当地路线,故选择当天上午刚开通的较近路线行驶,导航提示偏航,乘客高某再次提醒司机,司机表示没开错,继续按新路线行驶。因司机两次未按导航行驶,让乘客高某产生了恐慌心理。数秒后,当车辆行驶至银湖街道金桥北路延伸段200米处时,高某从行进车辆的后排开门下车倒地受伤。司机张某法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停车报警。

二、处置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伤员救治。联合调查处置组已责成首汽约车平台全面配合医院及家属,对伤者进行及时医疗救治。

二是全面开展调查处理。根据涉事车辆录音,司机张某法和乘客高某之间就“车辆不按导航行驶”有过简短交流和分歧,但未有明显争执等异常情况。经调查,公安机关未发现网约车司机张某法涉嫌刑事犯罪或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该网约车驾驶员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交通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网约车司机和首汽约车平台进行处理。

三是积极开展善后处置。联合调查处置组已敦促涉事首汽约车平台落实承运人责任,推动各方沟通协商,尽快达成共识。

富阳区网约车事件联合调查处置组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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